知名刑法专家共议刑法阶层理论的中国司法前景
日期:06-13 来源:光明网讯(记者 龚亮)“北大法宝—刑事法宝”新产品上线发布会暨“刑法阶层理论的中国司法前景”学术沙龙日前在中国国家图书馆举行。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兴良、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光权等刑法学界知名专家学者,针对目前刑法理论比较火热的犯罪阶层理论进行深入探讨,并且共同见证北大法宝首款专业化产品——“刑事法宝”的正式上线发布。
“刑法阶层理论的中国司法前景”学术沙龙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车浩主持。他首先对沙龙主题“刑法阶层理论的中国司法前景”进行阐释,并指出阶层体系引入中国后面临多重问题,迫切希望学者能够对阶层理论在中国司法实践如何应用等问题进行回应。
周光权担任本次沙龙的引题主嘉宾,阐释了应该怎样理解阶层理论的精髓,阶层理论与四要件说相比的理论优势,指出当前中国司法实践引入阶层理论的必要性。他指出三阶层理论简便易行,逻辑清楚,容易掌握,实践中更容易防止错误,实现人权保障目标,更容易让法官在审理案件时进行更富有逻辑性和体系性的思考,更能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
陈兴良通过列举实务案例,阐释阶层理论的精髓在于突出了犯罪构成要件中的位阶性的概念,而位阶性的概念有利于准确理解不法和责任的关系。按阶层理论,就会存在没有责任的不法,不存在没有不法的责任。另外,陈兴良着重基于这一点阐释了三阶层和四要件的区别,指出阶层理论相对四要件说是一种更具有逻辑性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是有利于减少部分刑事疑难案件裁判中的难点,不管是从入罪还是出罪上都更有理论思维和论证的优势。在这点上,陈兴良作为刑法学界阶层理论的首位引入者和主要的理论创新及实践的推动者,他相信阶层理论在司法适用中会有越来越光明的应用前景。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付立庆通过举例,向大家说明了,由于不法和责任的区分,所以存在着不法意义上的犯罪和不法且有责意义上的犯罪的区分,因而存在着不同意义上的犯罪,这是四要件理论不具备的,也是阶层体系的特征、实质或者是主要优势,使得一些四要件理论捉襟见肘的案件中,阶层理论能够得心应手。他指出在目前的司法适用中,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些司法解释,其实已经体现了阶层理论的理论精神。同时,他也特别指出,并不是非得照搬阶层理论的各种学术用语,而是只要理解、认同和使用阶层理论背后有关的法律逻辑思维方式,就是推动阶层理论的司法适用一种努力。
据了解,“刑事法宝”特邀了陈兴良、周光权、林维、王政勋、劳东燕、车浩、付立庆、方鹏、江溯、柏浪涛等十位刑法学界知名学者专家以及20余位刑法学博士,按照阶层理论阐述刑法400多个罪名,特别是对其中的75个重点罪名进行深度解析,以问答形式回应刑法实务中的重点和疑难问题。另外,“刑事法宝”还能提炼重要案例的裁判规则,直指类案,条条展示法律依据,汇集提炼刑法专家的研究成果,并针对每个罪名进行实时多维度的数据分析,以更好地辅助刑事法律人的科研和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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