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首席大法官权威解读智慧法院
日期:06-09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周强
6月8日上午,第2届中国-东盟大法官论坛在广西南宁开幕,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了题为《中国法院新的运行形态——智慧法院》的专题发言。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深刻指出,“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为顺应时代发展,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将信息化作为人民法院一场深刻的自我变革,指导各级法院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2016年,智慧法院建设被纳入《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和《“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各级法院正在以信息化建设推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智慧法院的基本形态
智慧法院是依托现代人工智能,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司法规律、体制改革与技术变革相融合,以高度信息化方式支持司法审判、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人民法院组织、建设、运行和管理形态。智慧法院具有 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三个基本特点。
中国智慧法院建设情况
2013年以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努力将信息化成果应用于审判执行和司法管理各个领域,取得明显成效,智慧法院建设基本格局初步形成。
实现全国法院“一张网”,为全业务网上办理奠定了基础
截至2016年底,全国3520个法院、9238个人民法庭和 39个海事派出法庭全部接入法院专网,全国法院干警可以在“一张网”上办案、办公、学习、交流,为实现法院内部业务网上办理创造了条件。在 “一张网”基础上,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建成覆盖全国法院的网络查控系统;建立 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系统,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取得实质性进展。中国各级法院还依托“一张网”建成2万余个科技法庭,实现远程举证作证、庭审音视频信息记录、远程审判等功能。
建成司法公开四大平台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并不断完善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向案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供案件进展各环节信息,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庭审过程、裁判结果、执行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利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推进“阳光司法”进程,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方式实现。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还于2015年开通英文网站,积极回应国际社会对中国司法工作的关注,向世界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
提升诉讼服务信息化水平
各级人民法院普遍建成诉讼服务中心、网上诉讼服务平台、诉讼服务热线、律师服务平台等,建立全方位、立体式的“互联网+诉讼服务”体系,努力从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为当事人、律师提供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探索建设电子法院和网络法庭,为当事人、律师和法官提供全天时、跨地域线上服务,实现网上异地立案、证据网络交换、异地网上庭审,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还建成网上申诉信访平台、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拉近最高法院与申诉人、信访人之间的距离,畅通申诉、信访渠道。
建成司法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建成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每5分钟自动更新一次全国法院收结案数据,日均汇聚 5至6万件案件数据,目前已经汇集1亿多件案件信息,成为全世界最大的审判信息资源库。平台可以提供任意法院、任意时间、任意类型案件的新收、旧存、已结、未结实时数据,为司法决策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司法大数据服务,为法官提供类案参考和量刑规范化支持,以及相关案例推荐、关联案件分析等大数据智能应用服务。同时,建立常态化大数据专题研究分析机制,及时为社会治理、宏观调控等提供职务犯罪、非法集资、民间借贷等方面的司法信息和分析报告。
推动信息化成果深度应用,为法官提供智能化服务
“法信”平台提供全面、便捷、智能化的检索、智能推送服务,满足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对法律、案例、专业知识的精准化需求; “智审”系统将诉讼材料数据化、文档化、结构化,通过数据抽取和语义分析智能辅助法官快速生成各类法律文书; 庭审语音识别系统将庭审语音自动转化为文字,快速实现庭审的完整记录,大幅缩短庭审时间,语音识别正确率达到90%以上; 裁判文书大数据智能分析系统能够对裁判文书进行智能分析,发现人工评查不易发现的逻辑错误、诉讼请求遗漏、法律条文引用错误等问题,帮助法官提高裁判文书质量; 综合办案系统促进案件快速流转和审批,辅助法官随案同步生成电子卷宗,制作各类法律文书。这些系统的建立,为法官办案提供了极大便利,也为确保司法公正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
中国智慧法院的未来
未来的智慧法院,将始终以满足司法需求、提高服务水平为出发点,准确把握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服务廉洁司法的要求。
1通过司法公开、诉讼服务、法治宣传等信息化手段,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 ;
2进一步加强审判执行、申诉信访、审判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司法工作水平;
3通过行政事务、人事管理、决策支持等方面的信息化建设,切实提高司法政务管理科学化水平;
4通过全程留痕、监督建议、风险预警、动态跟踪等信息化方式,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全面推进,中国与东盟、南亚国家在政治、经贸、人文等各领域的合作将更加密切,司法交流与合作需求将不断增强。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沿线各国共同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为各国共同繁荣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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